鄧麗君愛國義演,榮獲新聞局頒獎特別報導
恒久的溫柔 永遠的巨星 鄧麗君部落格
中華民國七十年元月二十五日~元月三十一日 1981年電視周刊第955期
1980年10月4日鄧麗君國父紀念館義演會專題報導~續篇
鄧麗君要在臺北、臺中、高雄演出了。
元月九日,鄧麗君由新聞局長宋楚瑜手中接到獎牌,
獎勵她籌募自強愛國基金的義舉,
及她在香港國慶慶祝酒會上以行動表示演藝人員的潔身自愛及民族立場。
頒獎儀式是在九日上午十時於新聞局第一會議室舉行。
獎牌上寫著:「鄧麗君小姐從事歌藝事業,敬業樂群、熱心公益,
為響應自強年,專程返國先赴金門前線慰勞三軍將士,
後舉辦義演,所得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系數捐獻作為自強愛國基金,
鼓舞民心,激勵士氣,此種忠貞愛國表現殊堪嘉許,應予獎勵。」
新聞局長宋楚瑜把獎牌頒贈給鄧麗君。
新聞局長宋楚瑜在頒獎會上並表示:
「怎麼樣使社會大眾對演藝人員有適當的尊重與自重,
鄧麗君以自重而人重的行為是一個例子。」
鄧麗君是由其兄鄧長富的陪同下至新聞局受獎的。
至於甚麼時候開始演出,鄧麗君說:「可能的話要在農曆年。」
而對於五月十六日的金鐘獎,
鄧麗君向新聞局廣電處長戚醒波抱歉的表示:
「由於正忙著在國外的功課及演唱,將無法回國參加頒獎儀式。」
對於臺北上映她的片子,鄧麗君表示:「都是舊片,不好看。」
片商聽了以後,覺得這是反宣傳,要告鄧麗君毀謗。
鄧麗君的父親說:「這是實話,就隨他們去告好了。」
延伸閱讀:1980年鄧麗君國父紀念館義演會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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